發文機關: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標 題: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公布第二批綠色制造名單的通知
發文字號:工信廳節函〔2018〕60號
成文日期:2018-02-11發布日期:2018-02-23
文章來源: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分 類:節能與綜合利用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公布第二批綠色制造名單的通知
工信廳節函〔2018〕6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國制造2025》,深入實施綠色制造工程,加快構建綠色制造體系,發揮綠色制造先進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的通知》(工信廳節函〔2016〕586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我部組織開展了第二批綠色制造名單推薦工作。經申報單位自評價、第三方評價機構現場評價、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評估確認以及專家論證、公示等環節,確定了第二批綠色制造名單,其中綠色工廠208家、綠色設計產品53種、綠色園區22家、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企業4家(詳見附件1-4),現予以公布。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列入名單的綠色設計產品,可按照《生態設計產品標識》(GB/T 32162-2015)自行粘貼標識。
二、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落實《通知》要求,高度重視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工作,加快制定出臺本地區支持綠色制造示范的配套政策,加強與相關產業政策的銜接,積極扶持先進綠色典型,充分發揮以點帶面的示范作用,引領行業和地區綠色轉型。要加強對綠色制造名單內有關單位及第三方評價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對不再符合綠色制造評價要求的單位,及時向我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報送有關情況。
三、為落實《通知》關于“利用綠色制造公共服務平臺定期公布列入綠色制造示范企業、園區的綠色制造水平指標及先進經驗等信息”的要求,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實施綠色制造信息交流機制。綠色制造單位(即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公布2017年第一批綠色制造示范名單的通知》及本通知名單中的綠色工廠、綠色園區和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企業),應于2018年3月30日前在綠色制造公共服務平臺上對綠色制造水平指標進行自我聲明,并于今后每年1月15日及7月15日前分別對上一年度及半年度綠色制造水平指標進行自我聲明(更新),展示綠色制造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
四、鼓勵各地區結合當地實際,組織開展本地區綠色制造示范,發布本地區綠色制造名單,擇優向我部推薦。組織對綠色制造單位自我聲明信息進行抽查和分析,宣傳推廣先進做法、成效及經驗,對不按要求進行信息聲明以及抽查中不再符合綠色制造示范評價要求的,特別是存在弄虛作假、瞞報重大安全事故、環境污染問題的,從示范名單中除名,并對該單位及其第三方評價機構進行通報。
附件:1.綠色工廠名單
2.綠色設計產品名單
3.綠色園區名單
(審核編輯: 智匯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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