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3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貫流式鍋爐相關技術問題的意見》。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表示,近期,為適應貫流式鍋爐新技術發展需要,市場監管總局特種設備局委托特種設備安全與節能技術委員會,組織專家對貫流式鍋爐相關技術問題進行了研究論證。根據貫流式鍋爐特點及論證結果,現提出以下意見。
其一,鑒于貫流式鍋爐具有爐膛蓄熱量和鍋爐水容量小、無明顯水位分界線的特點,對于采用可靠的壁溫預警及水位示控裝置且額定蒸發量≤4t/h的全自動燃油/燃氣貫流式鍋爐,允許只裝設一個直讀式水位表;沖洗閥門可裝設在水位表和水位控制筒之間;允許采用一個給水泵;鍋爐可在水位高于最高安全水位狀態下啟動;在確保排污閥質量安全可靠的情況下,允許采用一個排污閥。
據了解,由于貫流式鍋爐的鍋體結構主要由上下環形、集箱和立式水管組成,沒有傳統鍋殼式鍋爐的鍋筒存在,鍋爐的內部水容積和汽容積很小,其在安全性方面的要求亟待提高。此次針對水容量小、無明顯水位分界線問題,作出4個“允許”,將進一步擴大設備的容量,提高其安全性。
其二,鑒于貫流式鍋爐蒸汽空間小、蒸汽壓力波動較大、水質要求較高、壓力表安裝在蒸汽空間容易損壞的實際情況,允許將壓力表安裝在水側,但在鍋爐使用說明書中應明確對壓力表連通管路的沖洗要求,保證其暢通。
其三,對于出口水溫小于100℃、允許工作壓力≤2.5MPa且受熱面管接頭采用機械坡口和氬弧焊焊接的省煤器,其受熱面管可免做無損檢測。
筆者了解到,貫流式鍋爐的原理是給水泵在管子一端給水,水(工質)在管內經過加熱水段、蒸發段 (過熱段),從管子上集箱產生所需要的蒸汽。與立式水管自然循環鍋爐不同,貫流式鍋爐沒有鍋筒,它是由鍋爐本體(本體上下集箱、列管等)和外部的汽水分離器、水泵、油泵、燃燒器等部件組成。
貫流式鍋爐因具有結構簡單,產生蒸汽快,安全可靠,節能等優勢,在制藥等行業使用廣泛,但由于其結構緊湊,所以維修性差。
業內表示,貫流式鍋爐本體幾乎不可能維修的,所以一旦損壞,只有更換新爐。這就要求鍋爐制造企業嚴格控制制造質量,執行嚴格的質量管理體系,打造合格的高質量產品。同時貫流式鍋爐對給水的水質要求較高,應嚴格控制給水水質標準,以保證其使用壽命。
根據此次意見,總局將在修訂《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時補充完善貫流式鍋爐有關技術要求。相關貫流式鍋爐生產企業要進一步嚴格落實法規標準要求,提高生產制造質量,確保產品質量安全。
(審核編輯: 林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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