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的定義,假冒產品是指使用不真實的廠名、廠址、商標、產品名稱、產品標識等從而使客戶、消費者誤以為該產品就是正版的產品。偽劣產品是指質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產品。假冒偽劣產品是一個長期存在的問題,在藥品、食品等產品市場都有存在,另消費者和競爭對手“痛苦不堪”。
為了抵制假冒偽劣產品,規范市場環境,我國從國家層面到地方層面都有采取相應的措施。國家層面的,例如每年的“315”打假活動;地方層面的,例如山東3月初公布了《阿膠》、《阿膠糕》團體標準,旨在規范阿膠市場,重拳打擊假冒偽劣產品和造假企業,促進阿膠行業高質量發展。
日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局長張茅在“部長通道”表示,假冒偽劣產品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利益,嚴重干擾了市場公平競爭環境。2019年,市監局將從抓重點領域、加大監管和懲罰力度、完善社會信用體系、法律法規等方面,打擊假冒偽劣產品。
監管方面。將抓重點領域,特別是食品、藥品、兒童、老年人用品等重點領域。
食藥安全是人們密切關注的問題,也越來越受到各部門的重視。1月9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印發《假冒偽劣重點領域治理工作方案(2019-2021)》的通知,旨在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促進我國經濟轉型升級、實現高質量發展。根據工作方案,其假冒偽劣重點領域包括藥品、食品、保健食品等。
不得不提的是保健品領域,近年來保健品行業備受“質疑”,其主要原因是部分廠家宣傳、夸大保健品的“藥效”功能,欺騙消費者,尤其是老年人群體,給保健品市場帶來不安寧。
為整治保健品亂象,2019年以來,“百日行動”啟動,旨在打擊全國范圍內的虛假宣傳、虛假廣告、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等擾亂市場秩序、欺詐消費者等各類違法行為,規范行業合理運行。
此次假冒偽劣重點領域治理工作方案中也有對保健食品質量安全作了要求,強調會重點檢查保健食品標簽標識、宣傳材料、廣告等未經批準聲稱保健功能、宣稱具有疾病預防或治療功能、含有虛假宣傳功效等違法行為,以及不按照批準內容組織生產、擅自改變生產工藝、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藥物)等違法行為,并依法從嚴處罰。
懲罰方面。2019年將依法嚴格監管和實行嚴厲懲罰。創新一些制度,比如巨額懲罰制度、內部舉報人制度。另外,市監局將沒收和全部銷毀被查處的假冒偽劣產品,使得假冒偽劣制造者付出付不起的成本。
據悉,自2018年問題疫苗事件發生后,我國《藥品管理法》迎來了大修。該法的修正草案將全面加大對生產、銷售假藥、劣藥的處罰力度。其中,罰款從原來的“兩倍以上五倍以下”提升到30倍,可見國家對假藥行為采取了“零容忍”態度。進入2019年以來,關于藥企因生產假、偽劣藥被罰款的公告更是不間斷。
企業方面,將加強企業的自律和社會共治,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完善有關法律法規。
張茅表示,“假冒偽劣產品要解決是一個長期的問題。我們要不斷努力,打持久戰,做到天下無假,讓消費者少一分擔心,多一分放心。”
(審核編輯: 林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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