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奇點財經從美國聯(lián)邦通訊委員會(Federal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簡稱FCC)網站獲悉。FCC于3月12日發(fā)布通稿,宣布根據2019年《安全和可信通信網絡法案》(Secure and TrustedCommunications Networks Act of 2019),將五家中國公司的產品和服務列入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的通信設備和服務商名單。
這五家公司是華為技術有限公司(HuaweiTechnologies Co.,)、中興通訊公司(ZTE Corp.)、海能達通信公司(Hytera Communications Corp.,002583.SZ)、杭州海康威視數字技術有限公司(Hangzhou Hikvision Digital Technology Co.,002415.SZ)和浙江大華技術有限公司(Dahua Technology Co.,002236.SZ)。
代理主席Rosenworcel認為,該清單有助于恢復(外界)對美國通信網絡的信任。他認為,該清單確保在美國建設下一代通訊網絡的時候,不會受到外部的威脅。
美國道瓊斯通訊社曾向華為、中興通訊、海能達、海康威視和大華股份發(fā)去置評請求。但截止發(fā)稿,僅華為的一名發(fā)言人對外媒表示,該公司不予置評,而其他四家公司沒有回復道瓊斯發(fā)出的置評請求。
2019年《安全和可信通信網絡法案》由2019年11月8日向國會提出,2020年3月12日由美國前任總統(tǒng)特朗普簽署成為法律。根據美國國會官網的介紹,該法案旨在建議一套機制,防止任何通訊設備制造商或通訊服務商對美造成國家安全風險;同時,該法案也建立一套流程,以刪除當前已經在美國通訊系統(tǒng)中使用的任何此類設備供應商或服務商。
具體地說,該法案禁止使用美國聯(lián)邦資金從對美國通信網絡構成國家安全風險的公司那里獲得通信設備或服務,法案要求美國聯(lián)邦通信委員會(FCC)必須發(fā)布并維護此類設備或服務的列表。
此外,每個美國的通信提供商都必須向FCC提交年度報告,說明其是否已購買、租賃或以其他方式獲得了任何違禁設備,如果是,則應提供詳細說明該行動的理由。
該法律還要求FCC設立一項計劃,協(xié)助小型提供商承擔從他們各自網絡中淘汰違禁設備或服務并加以替換的成本。
(審核編輯: 智匯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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