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在主要任務中提出“構建多能互補、供需協調的智慧能源系統”,在“實施多能互補集成優化工程”中明確提出三個方向:一是在新增用能區實施終端一體化集成供能工程;二是在既有工業園區等用能區域,推進能源綜合梯級利用改造;三是利用大型綜合能源基地推進風光水火儲多能互補工程建設運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推進多能互補集成優化示范工程建設的實施意見》(發改能源[2016]1430號)則明確提出了多能互補的兩種模式:“一是面向終端用戶電、熱、冷、氣等多種用能需求,因地制宜、統籌開發、互補利用傳統能源和新能源,優化布局建設一體化集成供能基礎設施,通過天然氣熱電冷三聯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智能微網等方式,實現多能協同供應和能源綜合梯級利用;二是利用大型綜合能源基地風能、太陽能、水能、煤炭、天然氣等資源組合優勢,推進風光水火儲多能互補系統建設運行。”
二、多能互補意義
推動多能互補建設是“互聯網+”思維下的智能能源的重要任務,有利于提高能源供需協調能力、有利于提高能源系統綜合效率、有利于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是我國建設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現代能源體系的重要抓手,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戰略意義。
三、推動兩個供給側改革
總體來看,多能互補將推動兩個供給側機構性改革。
一是用戶端能源供給側機構性改革。長期以來,我國能源供應存在濃重的計劃經濟色彩,在傳統體制上,電、熱、水、氣等分屬不同部門管轄,各部門分工獨立。隨著經濟社會發展,能源消費需求正發生改變,如家庭用戶能源需求增加,特別是熱(熱水和暖氣)需求增加;用戶的多樣性提出更多個性化能源需求等。當前能源體制下,各種能源相互獨立、單兵作戰難以滿足不同消費群體的能源需求,導致現行的能源利用不合理及能源效率偏低的格局。實施多能互補,構建終端一體化集成供能系統,不僅可以為用戶提供高效智能的能源供應,也是推動能源需求側管理,提高能源綜合效率的重要舉措,同時可實現企業降本增效。
二是電網端能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近年來,我國“三北”地區出現了棄風棄光問題,制約了新能源發展,除了消納及外送能力因素外,風電、光伏發電具有的隨機性、波動性的特點也是棄風限電的主要因素之一。實施多能互補,將風電、光伏發電、水電、火電協同運行,并配套一定的儲能、蓄熱裝置,實現風光水火儲蓄多能互補,提高電力輸出功率的穩定性,提供與用戶負荷相匹配的能源,將會有效促進風電、光伏發電等新能源就地消納,降低電網系統的調峰壓力,進而提高能源的綜合效益。
四、實施多能互補的主要措施
在《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提出 “風光水火儲多能互補工程”、“終端一體化集成供能工程”將有力推動我國多能互補的能源供應體系建設。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推進多能互補集成優化示范工程建設的實施意見》(發改能源[2016]1430號)提出的主要措施包括三個方面:
1、在新城鎮、新產業園區、新建大型公用設施(機場、車站、醫院、學校等)、商務區和海島地區等新增用能區域,加強終端供能系統統籌規劃和一體化建設。到2020年,各省(區、市)新建產業園區采用終端一體化集成供能系統的比例達到50%左右。
2、在既有產業園區、大型公共建筑、居民小區等集中用能區域,實施供能系統能源綜合梯級利用改造,同時加強能源資源回收和綜合利用。到2020年,既有產業園區實施能源綜合梯級利用改造的比例達到30%左右。
3、在青海、甘肅、寧夏、內蒙、四川、云南、貴州等省區,利用大型綜合能源基地風能、太陽能、水能、煤炭、天然氣等資源組合優勢,開展風光水火儲多能互補系統一體化運行。到2020年,國家級風光水火儲多能互補示范工程棄風率控制在5%以內,棄光率控制在3%以內。
2016年,國家能源局正式公布了首批多能互補集成優化示范工程名單,共安排23個項目,其中終端一體化集成供能系統17個、風光水火儲多能互補系統6個。
綜合來看,多能互補系統在用戶端重要的市場在于增量市場以及存量市場改造;在電網端能源供給側重點是新能源示范基地建設。
(審核編輯: 智匯小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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